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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膳的配伍禁忌

药膳的配伍禁忌,无论是古代和现在都是十分严格的,现根据历代医药学家对用药经验,将中药与食物配伍禁忌、服药食忌、食物忌食、食物相反等部分介绍如下:
  1.配伍禁忌
  猪肉:反乌梅、桔梗、黄连;合苍术食,令人动风;合荞麦食,令人落毛发,患风病;合鸽肉、鲫鱼、黄豆食,令人滞气。
  猪血:忌地黄、何首乌;合黄豆食,令人气滞。
  猪心:忌吴茱萸。
  猪肝:同荞麦、豆酱食,令人发痼疾;合鲤鱼肠子食,令人伤神;合鱼肉食,令人生痈疽。
  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铜、丹砂和醋。
  狗肉:反商陆;忌杏仁。
  鲫鱼:反厚朴;忌麦门冬、芥菜、猪肝。
  鲤鱼:忌朱砂、狗肉。
  龟肉:忌酒、果、苋菜。
  鳝鱼:忌狗肉、狗血。
  雀肉:忌白术、李子、猪肝。
  鸭蛋:忌李子、桑椹子。
  鳖肉:忌猪肉、兔肉、鸭肉、苋菜、鸡蛋。
  以上中药与食物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值得重视。所以,在烹调药膳时,应当加以注意。至于这些中药与食物的配伍禁忌的科学道理,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
  2.服药食忌
  服药食忌,也是根据古代医药学家的经验记载的。
  元代饮膳太医忽思慧说:“但服药,不可多食生芫荽及蒜杂生菜,诸滑物肥猪肉、犬肉、油腻物、鱼脍腥 膻等物。”具体服
  药食忌有:
  有白术勿食桃、李、雀肉、芫荽、蒜、青鱼等物。
  有藜芦勿食腥肉。
  有巴豆勿食芦笋、野猪肉。
  有黄连、桔梗勿食猪肉。
  有半夏、菖蒲勿食饴糖、羊肉。
  有细辛勿食生菜。
  有甘草勿食菘菜、海藻。
  有牡丹勿食生芫荽。
  有商陆勿食犬肉。
  有常山勿食生葱、生菜。
  有空青、朱砂勿食血(凡服药通忌血)。
  有茯苓勿食醋。
  有鳖甲勿食苋菜。
  有天门冬勿食鲤肉。
  3.食物忌食
  面有臭气不可食。
  生料色臭不可用。
  饭锼不可食。
  煮肉不变色不可食。
  诸肉非宰杀者勿食。
  诸肉臭败者不可食。
  猪羊疫死者不可食。
  羊肝有孔者不可食。
  诸鸟自闭口者勿食。
  虾不可多食,无须及腹下丹,煮之白者皆不可食。
  诸肝青者不可食。
  九月勿食犬肉,伤神。
  诸果落地者不可食。
  诸果虫伤者不可食。
  莲子、白果不去心不可食。
  磨菇勿多食,发病。
  榆仁不可多食,令人瞑。
  樱桃勿多食,令人发风。
  葱不可多食,令人虚。
  芫荽勿多食,令人多忘。
  竹笋勿多食,令人发病。
  木耳赤色者不可食。
  4.食物相反
  马肉不可与仓米同食。
  马肉不可与苍耳、姜同食。
  猪肉不可与牛肉同食。
  羊肝不可与椒同食,伤心。
  兔肉不可与姜同食。
  羊肝不可与猪肉同食。
  牛肉不可与栗子同食。
  羊肚不可与小豆、梅子同食,伤人。
  羊肉不可与鱼脍酪同食。
  猪肉不可与芫荽同食,烂人肠。
  马奶子不可与鱼脍同食,生癥瘕。
  鹿肉不可与鲍鱼同食。
  鹿肉不可与虾同食。
  麇肉脂不可与梅、李同食。
  牛肝不可与鲇鱼同食,生风。
  牛肠不可与犬肉同食。
  鸡肉不可与鱼汁同食,生癥瘕。
  鹌鹑肉不可与猪肉同食,面生黑。
  鹌鹑肉不可与菌子同食,发痔。
  野鸡不可与荞面同食,生虫。
  野鸡不可与核桃,蘑菇同食。
  野鸡蛋不可与葱同食,生虫。
  雀肉不可与李同食。
  鸡蛋不可与龟肉同食。
  鸡蛋不可与生葱、蒜同食,损气。
  鸡肉不可与兔肉同食,令人泄泻。
  野鸡不可与鲫鱼同食。
  鸭肉不可与龟肉同食。
  野鸡不可与猪肝同食。
  鲤鱼不可与犬肉同食。
  野鸡不可与鲇鱼同食,食之令人生癫疾。
  鲫鱼不可与糖同食。
  黄鱼不可与荞面同食。
  虾不可与猪肉同食,损精。
  虾不可与糖同食。
  虾不可与鸡肉同食。
  黄豆不可与猪肉同食。
  黍米不可与葵菜同食,发病。
  杨梅不可与生葱同食。
  柿、梨不可与蟹同食。
  李子不可与鸡蛋同食。
  枣不可与蜜同食。
  李子、菱角不可与蜜同食。
  葵菜不可与糖同食。
  生葱不可与蜜同食。
  莴苣不可与酪同食。
  竹笋不可与糖同食。
  蓼不可与鱼脍同食。
  苋菜不可与龟肉同食。
  韭不可与酒同食。
  苦苣不可与蜜同食。
  薤不可与牛肉同食,生癥瘕。
  芥末不可与兔肉同食,生疮。
  以上这些食物相反,在古代医药学家的经验。其中的科学道理,仍需进一步研究。
作者:登封市中医院 时间:2010-4-22  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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