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统筹

医保统筹

一·、医疗总费用包括哪些?

医疗总费用=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个人自付+个人自费

二、医保统筹支付是什么?

属于医保目录范围内,按规定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即医保直接报销的部分,这部分不需要自己掏钱。

医保目录范围也就是常说的:医疗服务项目、药品、耗材“三大目录”。

职工医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额支付;城乡居民医保医疗费用统筹支付包含基本支付和大病支付。

使用医保统筹支付,需要达到医保统筹地区起付线标准。具体标准,根据参加的医保类型(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以及医院级别的不同,所对应的标准均有所不同。

三、医疗保障待遇

(一)门诊医疗待遇

1.门诊统筹待遇

我市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每人每年300元。

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在县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按次设定,每次40元,一天(自然日)内在同一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多次就诊的负担一次起付标准。

2.高血压、糖尿病“两病”门诊待遇

参加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并足额缴费、经定点医疗机构规范诊断为高血压或塘尿病(简称“两病”),需采取药物治疗但未达到门诊慢性病鉴定标准的,使用“两病清尿诊用药范围内的药品费用纳入统筹基金支付,不设起付线。

一个自然年度内,“两病”患者符合规定的门诊用药费用统筹基金限额为40元/月(计480元/年)。

3.门诊慢特病待遇

(1)门诊慢性病病种有33个,限额标准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70%;其中,尿毒症透析(含血液透析、腹膜透析)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5%。

(2)重特大疾病门诊病种10个,限额标准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3)门诊特定药品260种(主要是临床必需、适应症明确、价格昂贵、适于门诊治疗的国家谈判药品),限额标准内的合规医疗费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二)住院医疗待遇(含生育医疗补助)

属性

医疗机构等级

起付标准(元)

统筹基金支付比例

乡级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50

150-1000元80%,1000元以上90%

县级

三级、二级、一级医疗机构

600

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市级

二级、一级医疗机构

600

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三级医疗机构

1200

1200-5000元60%,5000元以上70%

省级

一级医疗机构

600

600-3000元65%,3000元以上75%

三级非甲等、二级医疗机构

1200

1200-5000元60%,5000元以上70%

三级甲等医疗机构

2000

2000-8000元55%,8000元以上65%

注: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参保居民住院分娩的,生育医疗费用实行定额补助,顺产1000元,剖宫产2000元。

(三)大病保险待遇

大病保险资金采取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的方式筹集,参保居民无需额外缴费。

参保对象

普通居民

倾斜对象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起付线

1.1万元

0.55万元

支付比例

1.1万元-10万元(含)60%

0.55万元-10万元(含)65%

10万元以上70%

10万元以上75%

封顶线

40万元/年

不设封顶线

以上内容根据截止2024年9月的医保政策摘录整理,具体以政策文件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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